海南省公安厅数字督察中心和禁闭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省公安厅数字督察中心和禁闭室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D座603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HNZJ2025-068;
2.项目名称:海南省公安厅数字督察中心和禁闭室改造项目;
3.招标控制价:774384.35元(超过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改造工程、安装改造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图纸、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界定;
5.工期:30日历天;
6.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7.项目地点:海南省公安厅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信用档案手册》(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信用档案手册):提供信用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6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D座603房。
3.方式: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购买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核验)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发布媒介: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海南省公安厅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898-******
******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D座603房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