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封装基础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封装基础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 标段编号 |
A************001001 |
标段名称 |
封装基础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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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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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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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A************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封装基础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已经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高新行审备[2024]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封装基础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泰州市_泰州医药高新区(高 港区) 科创路东侧、中干河西侧、纬 七路北侧
2.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科创路东侧,中干河西侧,纬七路北侧,用地约 67亩。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卧式车铣复合加 工中心、立式铣削加工中心、自动化组装机、自动化色环机、飞针测试机、链式气氛炉、镀层测厚仪、 2.5次元影像测量仪、电镀槽等设备300台(套),主要从事圆形连接器及组件、矩形连接器及组件、封 装外壳及基板、密封连接器四个大系列产品生产与销售,建设周期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5月,投产达 效后,预计形成年产4000万只连接器及组件的生产能力。
2.3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A************001001 |
封装基础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初步设计完成后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货物采购及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EPC)。 |
1525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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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1.工程设计费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中设计费的15%;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后,累计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40%;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设计费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设计费的85%;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设计费的100%;
2.工程费付款方式: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工程费(扣除暂列金)的10%(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含应预付农民工工资);进度款按当月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合格量的80%,每期进度款中的20%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内;全部工程竣工合格后,累计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85%;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后付至工程费双方确认价的100%。最后一次付款前施工单位需提供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或保险,否则招标人有权利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注: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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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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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 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含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为牵头单位正式员工,且具备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是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为退休人员。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不得为退休人员,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是同一人。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为退休人员,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3.5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2于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且至少应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作为联合体施工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
业绩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可查询,工程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四库一平台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规定。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业绩(或作为联合体设计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且至少应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
(C)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业绩(或作为联合体施工方参与的EPC工程总承包);
业绩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准);业绩须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可查询,工程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四库一平台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规定。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包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4)、3.4(5)、3.6、3.7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4.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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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8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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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09时30分 |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是;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须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 | …… | 详细评审 | 本项目详细评审实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为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第二阶段为商务标、经济标评审。第一阶段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评审。按照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推荐原则:①当有效投标人超过 12 个(含)时,取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前 9 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②当有效投标人为 9-11 个时,取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前 7 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③当有效投标人为 8 个及以下时,取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前 5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④当有效投标人为 5 个及以下(且大于等于 3 个)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⑤当有效投标人小于 3 个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和经济标进行评审。最终按两个阶段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7名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不足7******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而影响推荐定标候选人的,原则上总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仍相同则由招标人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1.2.1 | 商务标 | 3分 | 1.2.2 | 经济标 | 86分 | 1.2.3 | 技术标 | 11分 | 2.3.1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 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经济标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86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6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四(ABC合成法); ?随机抽取(勾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A; 3.******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评审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及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3分,每高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 1.总体概述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0.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2.设计深度要求 | 对设计优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达到一定设计深度的要求进行评分。 (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3.项目工艺平面分析 | 对本项目工艺、设备安装提供相对应的优化方案并符合任务书的设计深度内容进行评分。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4.项目室外景观分析 | 对本项目景观及海绵城市布置提供针对性地分析及优化的设计深度内容进行评分。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5.项目环境保护废水处理分析 | 对本项目废水处理提供针对性地分析及优化方案的深度内容进行评分。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6.项目动力分析 | 对项目动力布置及系统提供针对性地优化方案的设计深度内容进行评分。 (0.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7.采购管理方案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0.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8.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0.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9.施工重点难点。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10.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 (0.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1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0.5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12.BIM应用方案(2分) | 编制施工阶段BIM实施方案(2分): (1)BIM 技术应用目标明确,BIM应用流程与计划完整、有效得0.5分; (2)组织架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得0.5分; (3)具备创新应用点得0.5分; (4)模型与设计文件一致,并符合相关规范得0.5分; 注:上述BIM成果以PDF格式提供,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不得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评委总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 | 工程业绩(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 类似工程指: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9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对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 (1)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2)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中“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4)“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条中“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关于约定。 | 4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项目管理机构 |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0.4分;本项最多得0.4分; 2.拟派设计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0.3分;本项最多得0.3分;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0.3分;本项最多得0.3分。 4.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0.2分;本项最多得0.2分。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0.2分;本项最多得0.2分。 6.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0.2分;本项最多得0.2分。 7.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0.2分;本项最多得0.2分。 8.造价专业人员: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的得0.2分;本项最多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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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泰州市吴洲南路58号 |
地址: |
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庆路东延北侧9号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 联系人: |
刘向禹 |
联系人: |
周兴 |
| 电话: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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