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望远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六至七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望远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管理局以******管理局关于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望远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4】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望远大道(大新渠﹣永清路)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路面恢复。新建d1000-d2200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道共计5403米,其中新建d1000雨水主管道1163米,d1200雨水主管道703米,d1500雨水主管道716米,d1800雨水主管道776米,d2000雨水主管道739米,d2200雨水主管道1306米;新建d600钢筋混凝土雨水预留管828米;d300雨水口连接管2912米;新建雨水井131座,其中雨水检查井96座,雨水沉泥井35座;管道拉森钢板桩支护2611米;道路拆除及恢复192984平米。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望远镇城区。
2.3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6月至2025年10月。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望远大道(大新渠-永清路)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路面恢复等。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七个标段,其中:
六标段: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望远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六标段;
七标段:银川市永宁县望远城区望远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七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六至七标段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6日20:00至2025年05月23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六至七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改革局,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建设局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胜利路6号
联系人:朱晓峰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街道绿地21城D区13号楼204室
联系人:郭启睿
电 话:0951-******、******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6日